社工服务研究

“单位本位”思想下社区居民自治模式探索

时间: 2021-09-15访问: 1510

一、背景描述

2020年底郑州市民政局购买了一批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港湾社区居民自治社工服务项目”就是其中一个。项目入驻于管城区航海东路街道办事处港湾社区。通过与社区各相关人员对接沟通,了解到由于社区工作人员任务繁重,难以分身,活动开展缺乏系统性和连贯性。目前也没有自己的文化队伍,志愿服务活动也未形成常态化,居民与社区的粘合性不是很高。

社工入驻后基于项目服务要求进行了走访调研,根据问卷数据显示以及结合访谈的情况。75%以上的居民在遇到困难时都比较倾向于向“组织”进行求助,比如:物业、社区居委会等,而不会选择向周围的邻居及他人求助。而面对邻居及他人求助,大多数的人却表示会提供帮助,表面看起来受访对象的助邻意愿比求助意愿高了很多。但是,基于国人含蓄的特性,在面对他人当面询问是否会帮助别人时,一定会有一部分人碍于面子,或者由于只是需要回答“会”或者“不会”,并不是现在就需要其立刻提供帮助,导致受访者会倾向于往好的方面说。有此猜测,也是因为我们发现在问卷发放中,一部分没有跟社工进行面对面你交流,而自行填写问卷的居民,回收过来的问卷中,有10个以上的答卷人表示:邻居求助时不会提供帮助。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证实了社工的猜想,也就是说关于受访居民互助意识的真实情况可能比数据显示更加糟糕。对于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态度,调研结果显示:过半以上的居民表示如果居委会有要求就愿意参与社区活动,也有30%的居民有较强的参与意愿,坚决不愿意参与的居民只有很小一部分。

二、 “单位本位”思想

通过调研和访谈我们发现:大多数的居民都有很明显的“单位本位”思想。但是,随着个人的退休以及部分国企改制或者倒闭,“单位”没有了。有事儿找“单位”变成了有事找“政府”或者有事找“组织”。当然,这里的“组织”也就是上文提到的:75%以上的居民都比较倾向于向“组织”进行求助,比如:物业、社区居委会等。

这一思想无疑是狭隘的、缺乏大局观的,同时也是导致居民互助意识不高的原因之一。但是,长期以来形成的思维是很难在短时间内彻底改变的。所以,我们不妨通过“优势视角”来看待这一问题。首先这一思想强化“组织”的地位,使得“组织”在其心中有较强的可信任度;其次这一思想也说明他们对“组织”有一定的依赖性。所以针对居民的这一特点,我们探索出了新的居民自治模式。

三、“居民组织”为核心的“一三议两公开居民自治模式

坚持党建引领下,以“居民组织”为核心的新“一征三议两公开”的居民自治模式的内容如下:“一征”是指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征集公共议题。

“三议”是指:

1.社区审议,针对征集到的公共议题进行审议,选出合理合法的诉求。

2.居民代表商议,提出此项议题的居民以及关心此项议题的居民成立进行商议,成立居民组织—“XXX(议事主题)工作小组”,研究问题解决方法形成实施草案

3.形成决议,社区和居民代表针对实施方案达成一致,形成决议。

“两公开”是指:

1.公开召集,经社区审议合理合法的诉求,将通过社区政务公开栏、海报、居民群等多种渠道发布议题及商议时间,公开召集关心此事的居民在规定时间来到议事厅,参加居民代表商议。

2.公开实施结果,通过线上、线下公开问题解决的过程和结果。

四、新“一三议两公开居民自治模式优势

以“居民组织”为核心的新“一征三议两公开”的居民自治模式主要有以下三个优势:第一,符合居民有事找“组织”的思想观念。新的居民自治模式以“XXX工作小组”为核心,使所有关心“XXX”这一问题的居民有“组织”可找。第二,以“居民组织”为核心,充分调发挥了居民群众的力量。与以往的工作方法不同,这一工作模式以居民为实施主体,自己解决自己的事情,同时也大大提高了居民自治程度。第三,提高了居民解决难题的效率。这一工作模式减少了对社区的依赖,通过居民自己的“工作小组”带领大家开展工作,不受社区工作时间的限制,能够提高居民议事以及解决问题的效率。

五、不足之处

第一,实施过程中社区不能全程参与,可能会出现监管不力,产生不必要的麻烦。所以后期配套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进度的跟进要更加全面。其次,这一工作模式减少对社区依赖的同时,也少了很多资源的支持,如果遇到比较棘手的问题解决起来会遇到很多困难。社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为个别“老大难”问题提供必要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