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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环境卫生作业规范!

时间: 2022-01-14访问: 2003

一、环卫作业安全、文明行为规范


(一)环卫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面试体检,熟知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知识、自救防范知识、职业道德、法律法规、业务技能、演练实操等相关会议及安全知识培训,了解本岗位的各种安全因素。


(二)环卫作业人员应做到文明、清洁、安全和有序作业,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对公众生活的影响。


(三)环卫作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人,并有完整的作业和检查记录。


(四)环卫工作人员上岗作业时,要良好的保持身体和精神状态,保持精力集中,不得带病上岗和疲劳违章作业。


(五)夏季生产作业时,一定要注意防暑降温和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雪天作业时,做好自身安全防范,注意防冻防滑。雨天雷电作业时,不得在树下、高压线下作业和停留。


(六)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循作业时间,按时上岗,交接后离岗。


(七)道路清扫保洁人员(含机扫车司机、随车的工人辅助清扫人员)作业时必须正确穿工作服、反光背心,戴工作帽,并保持着装干净、整洁,不得穿拖鞋、高跟鞋、短裤、背心上岗,衣冠不整不得上岗作业。其他环卫作业人员也必需按规定统一着装。


(八)清扫保洁作业人员要根据本路段的人流、车流情况,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和方式,主动避开行人和车流高峰,以免发生意外。在普扫和保洁作业时,清扫机动车道中央路面时要注意来往车辆,保证人身安全。


(九)主路面清扫和冬季除雪作业时,在来车方向正确摆放安全桩或环卫作业提示牌,把保洁车放置在过往车辆行使方向前方20米以外,作为防护提示设施,随走随设。在夜间清扫作业时,要佩戴好安全闪光灯,提醒车辆注意。


(十)环卫清扫保洁人员上岗作业时,随时注意来往车辆,遇到车辆行驶速度过快和遇到大风天气时,不得强行通行和作业,严禁不顾个人安危强行捡拾快车道或不安全地段上的飘浮污物。横过交通繁忙的道路步行时,要走斑马线,切忌随意横穿马路或翻越栏杆。


(十一)大雾、大雨天气视线不好,一定要穿戴好工作服,能见度不足100米时,严禁进入快车道清扫作业、捡拾漂浮物等,不得打伞作业。


(十二)随时注意四周情况,严禁横穿马路,注意自身安全。清扫主车道时尽量避开早高峰、午高峰、晚高峰时间段作业。


(十三)当发现机动车道上有垃圾扔时,一定要提前观察,尽量靠边行走,打扫时要面向来车方向,随时注意车流变化,尽量选择车少或者红灯车流停止时打扫。不要在车辆通行间隙去捡拾。禁止急停急走,严禁不顾个人安危强行捡拾快车道或不安全地段的漂浮污物。


(十四)各类垃圾收集车辆在临街作业时,驾驶员在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将车辆停在作业点旁,停车时开启警示灯和双闪车灯,拉手刹停好车。


(十五)环卫作业车辆行走过程中,车顶、车边缘不得载人;


(十六)洒水车、清扫车等机动车应当按照安全作业标准作业,不得闯红灯、逆向行驶。


(十七)各类环卫作业车辆(机动车)出车前必须进行检查,确保车况良好方可进行环卫作业。环卫作业车辆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十八)作业工具不得放置在花坛、绿化带内,或靠立在树和电线杆旁,暂时不用的工具应放置在垃圾收集车内或不显眼位置。


(十九)作业人员在作业时,不得向窨井、花坛内扫倒渣土垃圾,严禁焚烧树叶、垃圾及各类杂物。


(二十)各类垃圾收集车(含板车)应外观干净整洁,不得有明显污渍、牵挂物,停放时应与道路呈平行方向;上垃圾时,应将车内垃圾避开行人目光。


(二十一)小区、社区等居民区清运垃圾时,车辆要做到轻停放、轻开关门、轻上垃圾,尽量减少噪音扰民。


(二十二)垃圾运输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应做好车体覆盖,并打扫干净车辆箱体、轮胎,不得有牵挂物和漂浮物,杜绝二次污染。


(二十三)垃圾桶、果皮箱要摆放整齐统一,做好容器及周边日常清洗工作,确保容器及周边路面见本色。


(二十四)垃圾转运台(点)要做到转运秩序良好,工完场净,确保周边干净整洁。


(二十五)提前获悉天气情况,做好雨衣和标志服,不得打伞作业。


(二十六)认真做好各自管辖区域内的清扫保洁工作,作业期间不得坐岗、串岗、擅自离岗,如有特殊情况(上厕所、因急病等)需离岗时,应与邻近保洁员做好交接,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二十七)不得与他人聊天,不得在岗上抽烟、吃零食,不得从事看棋、看牌、看书报、听收音机、做私活等与作业无关的事情。


(二十八)晨扫作业时,不得大声喧哗,影响居民休息。清扫作业间隙,清扫工具摆放整齐,保洁垃圾密闭存放。非普扫时间不得使用大扫把。


(二十九)洒水车司机在作业时,要文明行车,严格遵守冲、洒水规范,对行人密集处或遇行动不便等弱势群体时,应减速慢行。凌晨或夜间作业时,应控制音量,减少扰民。


(三十)环卫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必须规范文明用语、文明劝导不文明行为,不得无故打骂人;环卫作业人员必须服从各级质检员的管理,不得殴打、辱骂质检员。


(三十一)环卫作业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随意让家属、子女、父母、亲戚,以及雇佣社会人士顶替自己上岗作业。否则,按制度处罚外,造成一切事故后果自负。

 

二、环境卫生精细化作业方案


为全面确保市区环境卫生质量达到标准化、常态化、长效化,按照“精、准、细、严”原则,全面实施环境卫生精细化作业。制定本方案:


(一)全面推进集中清扫、实施“一街一策”管理模式是提升环境卫生质量的有效保障,是推进环境卫生质量提档达标的前提。进行集中清扫作业打破了固定单体作业,使环卫作业灵活、高效。


1、继续加强对重点街道路段每天两次普扫、一次精扫(小扫把作业)、设施一遍洗抹;


2、对一般街道进行一周三次普扫,分段重点扫,每天一次精扫(小扫把作业)、设施一遍洗抹;


3、加强快速巡回保洁力度,采取“精准施策、有的放矢”模式,调整街道保洁工作重心,加大保洁频次,根据实际情况将保洁力量向“人口密集时间节点”的区域倾斜,采取“错时”作业方式,确保遗洒物、漂浮物及污染物滞留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三)整合优化冲洗立体作业模式,从扫向洗的转变,推行主车道每天3次冲洗、2遍机扫、3次降尘,慢车道每天1次冲洗,人行道、区划岛、绿化带通道每周至少清洗1遍;临时路面污染清理冲洗及时,不得超过30分钟。


(四)规范作业要求


1、清扫保洁:依序逐段进行全面精细化整改,清油污、除杂草、(包含慢车道、人行道)、除死角(墙根墙角、台阶根角、街面设施周边)等 ;慢车道小型机械每两天至少清扫1遍;


2、设备洗抹:临街分类垃圾箱、果皮箱外部每天洗抹至少1遍,专人机械清洗临街分类垃圾箱、果皮箱每周至少1次,垃圾桶内外(桶内上沿以下30公分)清洗到位;


3、清运清掏:临街分类垃圾箱、果皮箱每天至少进行2次清运、清掏,对重点地段和重点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安排; 

   

4、街道冲洗:主车道每天洒水冲洗不少于6遍,慢车道每天至少1遍,人行道、区划岛、绿化带通道、盲沟、八字口、窨井口每周至少1遍;临时路面污染清理冲洗及时,不得超过30分钟。


(五)建立工作流程


1、保洁岗位


⑴清扫质量必须保证达到“三个五“标准,即道路实现“五无”(无暴露垃圾、无漂浮垃圾、无杂草、无果皮箱满溢、无污物污渍)、“五净”(路面干净、盲沟干净、绿化带干净、树穴干净、环卫设施干净),管理实现“五有”(有标准、有规范、有考核、有奖惩、有制度)。


⑵甲级管理作业时间规范


① 清扫保洁路段每天早晨(04:00-08:00)进行全面普扫,清扫必须到边到角,要求在08:00前准时交街(季节变化另作布置)。


② 早08:00点至08:30之间必须完成各自管理路段白色垃圾(包括早餐碗、纸巾、筷子塑料瓶等)的第一遍清捡;


③早08:30至09:00必须完成各自管理路段果皮箱垃圾的第一遍收集并锁好箱门;


④ 上午09:00点至12:00在确保街面干净情况下对树穴、墙根、盲沟、八字沟、区划岛进行清扫(小扫把作业);


⑤中午12:00至下午15:00必须完成各自管理路段全部普扫、带街面白飘清捡工作;


⑥ 下午15:00至16:00必须完成街面果皮箱、分类垃圾桶清洗并达标,同时做好损坏记录并及时上报;


⑦ 下午16:00至晚下班。


⑧先清捡街面白色垃圾,发现有果皮箱、分类垃圾桶露头、外溢,要及时处理,再对街面、八字沟、盲沟、树穴、区划岛进行清扫(小扫把作业),确保街面卫生达标。


⑶乙级管理作业时间规范


①清扫保洁路段每天早晨(05:30-06:30)对早餐碗、卫生纸、塑料袋、塑料瓶等进行清捡,并带果皮箱收集工作;


②早6:00至下班之前必须完成各自管理路段全部普扫并带收运工作;


③下午13:30至14:30完成各自管理路段白色垃圾清捡、果皮箱垃圾收集并锁好箱门;


④下午14:30至17:30在确保街面干净情况下对树窝、盲沟、八字沟、区划岛的树叶、纸屑、烟头等进行清扫干净(小扫把作业)。


2、清运岗位


勾桶收集车清运作业时间05:30-10:30、13:30-16:30,早05:30准时到达收集地点,08:00前完成全部街道的第一次收集, 08:00-10:30进行第二、三次收集,13:30-16:30完成全部街道第三、四、五次收集,确保做到车走场净,桶门锁好。


3、冲洗岗位


人行道、区划岛、绿化带通道冲洗岗位作业时间07:00-11:00、13:30-17:30。作业人员每天准时到达作业地点,星期一至星期六按公司安排的路段进行精细化冲洗,要求做到路面见本色。重点单位进出口、八字沟、人行道、盲沟等,由公司班组长对冲洗质量进行检查。


4、小型扫路车作业时间07:00-11:00 、13:30-17:30。作业人员每天准时到达安排作业线路进行清扫,不丢段、不漏扫、不快扫、到边、到角确保质量达标。


5、大型冲洗车作业时间04:00-22:00。作业人员严格控制车速,洒水车每小时不得超过20公里,确保满冲、满洗、到边、到角,尤其注意十字路口、区划岛周边、绿化带通道头等特殊地点,要求做到不丢段、不漏洒;洗扫车每小时不得超过10公里,确保到边、到角,尤其注意十字路口、区划岛周边、绿化带通道头等特殊地点,要求做到不丢段、不漏扫。


(六)制定规范化的管理制度


精细化管理是促进内部管理规范化和实现资源效益最大化。各公司根据《作业规范》和《局“五无五有”质量标准》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报局备案。建立微信考核平台,公开检查考核情况。通过对制度的建立,有效推动作业生产实践的标准化及规范化,并由此形成全系统、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标准化,并以此提高清扫保洁水平。规范公司内部检查、清扫保洁质量等环节的检查记录,通过规范和完善档案记录,确保精细化管理有痕迹,为后续管理提供数据和总结管理经验,从而带动整个管理环节的精细化和规范化。


(七)强化公司负责人责任


绩效工资和质量奖惩由公司负责,绩效奖上不封顶,惩200元保底。原则上局只定公司编制总数,具体人员安排、岗位调整局不再干预,公司可根据工作实际提出与提高质量标准相关的工作方案,如增加机械设备及作业工具等。


(八)加强监督管理


实行轮换值班制度,由公司负责人和班组长负责执行,时间周一到周日,循环值班,主要负责值班巡查和突发事件处理与上报,对质量异常做出反馈和监督。


(九)检查考评运用


实行领导检查微信通报,公司落实到人。公司实行日检查、周评比、月考评,评比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责任层层落实,一级抓一级,人人参与考评。小组自评末位淘汰制,班组初评(绩效工资挂钩),公司集中评落实到人造表上报。


(十)特色时间领导跟班巡查制


每天安排一名局领导值班,与分管工作脱钩,专抓检查考核,考核结果由值班领导签字当天在微信群公布,月底汇总。

 

三、环卫专用作业车辆管理标准

 

(一)车辆范围全局范围内使用的环卫车辆,包括大、中、小型垃圾压缩车、机动运输车、各类作业车、各类板车(含翻斗车)等


(二)车辆用途环卫作业专用车辆必须按编配用途和技术性能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当乘座车使用。日常车辆管理工作按局指定的(设备)科室或公司统一归口管理,并负责做好车辆使用、维修、保养等工作,有效掌握车辆技术状况。


(三)车辆停放环卫作业专用车辆必须停放在局指定的停车场,无特殊事由或工作需要不得动用。停车场要有固定值班室,由专人看管,负责车辆停放后的安全保卫工作。


(四)车辆保养驾驶员要按车辆技术要求做好日常检查工作,认真执行车辆保养制度,严格落实出车前检查、途中检查和回停场后的保养工作,确保车况良好方可进行环卫作业。具体检查全车水、电、气、油有否滴、漏现象,清洗车辆外表和垃圾箱内外,加注各润滑点位润滑油。


(五)车容车貌


1、作业车辆的非垃圾接触部位无污渍,见本色。


2、作业车辆的垃圾接触部位,视觉范围内无污物和明显污渍。


3、非机动作业车辆要做到车行必盖,视线范围内无垃圾杂物暴露。


4、车体完整无杂物、外观无明显破损。5、当天作业完成的车辆轮胎干净无污物。


(六)车辆清洗


1、保证各类垃圾车辆密闭锁紧装置完好,随时清理车辆外部的牵挂物、杂物;


2、当天作业完成后全面清洗车辆;


3、打扫驾驶室内尘土;


4、关闭车门、车窗;


5、用高压水枪由上而下,由前向后依次清洗,特别关注轮胎、雨板等部位;


6、擦拭箱体。


(七)作业时速


1.雾炮抑尘车、洒水车≤25㎞/h


2.扫路车、冲洗车≤10㎞/h


3.垃圾收运车≤40km/h


4.垃圾压缩车城区≤40Km/h,城外≤60㎞/h


5.电瓶车≤20㎞/h


6.环卫作业车辆在通过十字路口、转弯、车辆行人密集等情况下应降低车速,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通行;在通过交通管理部门有更低限速规定的路段,按其规定执行;

 

四、垃圾转运站管理标准


(一)本标准所指垃圾转运站为:连体压缩中转站、水平推压大型中转站。


(二)管理员、操作员必须经过安全及相关的职业培训,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三)垃圾箱装车过程中箱体离开地面时要对箱体进行清洗,垃圾箱出站后必须对站内进行清洗。


(四)设备、容器符合密封要求,确保运输途中不发生滴漏、满溢。大件垃圾、树枝、家具等应拆零装斗,禁止装运建筑垃圾。


(五)对转运站内设施、设备定期保养,及时维护维修,和支点部位每日清除干净,润滑到位,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六)不得随意改变转运站内所有设施设备的使用功能,管理间、工具间、操作台等保持清洁干净,工具放置有序。


(七)保持转运站内外环境整洁,墙面无乱涂乱画,无乱堆杂物,无零散垃圾、污水积存,绿化地良好,周围无晾晒衣服等有碍市容观瞻的物品等。


(八)在转运、压缩垃圾过程中,应启动空气净化系统,压尘除臭,确保站内外的空气清新。


(九)装载垃圾时打开排污水阀,离站前需检查车箱是否关闭复位,严防有垃圾散落、污水滴漏,确保车容整洁完好。


(十)转运站作业完毕后,要对站内的卫生进行清扫冲洗,设施设备全方位清洗干净,摆放整齐。


(十一)定期对空气净化设备和污水沉淀进行检查清理,做好日常病媒消杀、除四害工作。四害滋生期站内苍蝇控制在5只以内,非滋生期站内窑在3只以内。


(十二)转运站杜绝无关人员进入,不得在站内捡废品。

 

五、垃圾分类箱、果皮箱设置与管理标准


(一)设置标准


1、设置范围和密度要求。设置范围:果皮箱要逐步覆盖辖区主次干道、一般道路两边和公共场所及背街小巷。果皮箱设置要基本覆盖全市中心城区主干道和次干道。设置密度:按《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城市繁华道路按50-80米,在其他主次干道应按,80-100米,其它道路按,100-120米设置。公交站点单独设置果皮箱。


2、设置要求和质量标准。所设置果皮箱要求外观美观,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并经久耐用、能防雨、阻燃,便于清洁维护。


3、废物箱应设置在商业繁华道路、主次干道等的两侧和路口。主次干道、公交站旁不允许设置竹篓等非正式垃圾容器出现。餐馆门点前各区应要求其按规范设置废物箱。


(二)管理标准


1、果皮箱按城市建设需要由局统一设置和更新。


2、各公司要做好果皮箱的日常维护工作,制定好清洗清掏维护作业的标准,日常维护作业要基本做到有健全的清洗、清掏机制。


3、各公司对主次干道要落实清洗清掏人员,要组织专门的清洗队伍,专人清洗垃圾容器,落实果皮箱清洗清掏、保洁和维修人员,按照每人每班负责60个果皮箱进行定量考核,要求主干道每天清洗一次,次干道两天清洗一次,做到刷、洗、抹,摆放有序、掏净、盖好(锁好),复位好。


4、对主次干道道路两边摆放的废物箱要定人定量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人为对废物箱的损坏,实行损坏追究制。


5、废物箱应定位设置,摆放整齐,无残缺、破损,封闭性良好,外体干净,箱内垃圾无漫溢,构筑物内外墙面不得有明显积灰、污水。


6、对陈旧、破损的废物箱要及时维修,油漆翻新,对确实无法使用的,要及时更换。


7、果皮箱上的广告等应注重文明用语,注重对垃圾分类收集的宣传。

 

六、洒水作业操作规范


(一)作业时间及次数:主要道路每日洒水冬季≥3次,夏季≥5次,次要道路每日洒水冬季≥2次,夏季≥3次。重点管控路段每日≥6次,保持路面湿润。当路面有突发性污染时,应立即组织清洗并清除污迹;


(二)雾洒次数:主干道、一般道路每天洒水2-4次。


(三)洒水作业规范


1、作业人员要自觉遵守工作时间规定,按时到岗,按照规定的路段、次数完成冲洗路面、冲绿化带通道、区划岛周边。

2、水车在早9:00——晚17:30作业时,要播放提示音,提示行人避让,提示音出现故障时要停止作业;每天23:00——次日早7:00作业时,应禁鸣,避免噪音扰民,但车尾应有反光标志(或加贴反光膜),作业时须亮警示灯,同时还须开启宽灯。


3、遇人群密集和路窄门店多时,要降低车速,调节水压,减少水量,尽可能不干扰行人,严禁水渣超越人字沟(花坛站石)。

4、洒水作业时,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行驶,不开霸王车。路面作业时洒水车车速20-25KM/H。洒水车不得倒车洒水。


5、在2℃以下的气温条件下,严禁洒水作业;接近2℃时,在上午10时以后方能洒水作业。


6、洒水作业要逐步实现冲洒、雾洒相结合,在气温高于33℃时的高温季节,每天12:00-15:00可采取水车冲洒水代替人工保洁的方式,不断提高人性化作业水平。


7、作业人员要树立节约用水观念,在上水和作业过程中不得浪费。洒水车需在规定取水点取水。


8、实施清污作业时,要设置警示标志,提示行人、车辆绕道行驶。


9、洒水车辆要保持外观整洁,车体水箱周边不得堆放、挂放与作业无关的物品。


七、道路清洗作业规范


(一)道路清洗时间:每天晚23:00-次日早7:00时,如遇雨天,则利用雨水进行道路清洗。


(二)道路清洗次数:主次干道每周不少于三次,其中一级道路每天不少于1次,二级道路每周不少于3次;一般道路每周不少于1次。


(三)作业要求:


1、水车对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依次进行冲洒,人员跟随水车清洗,对人字沟、站卧石及交通标志线、安全岛等重点部位反复进行洗刷。如积水过多应组织员反复清洗,扫净积水,保证无渍水。


2、清洗作业时水压应调整适当,洒水车、机扫车、人工洗刷相互配合,以消除路面的积泥、沙石、污迹。清洗被严重污染的路面时,须反复冲洗,直至路面见本色。


(四)特例处理遇大风落叶多或特殊情况造成路面大面积污染需要临时清洗道路时,应报局核准后方能进行清洗作业。

 

八、机扫车作业规范


(一)作业时间上午7:00-11:00;中午13:00-16:00时。


(二)作业范围全市已黑色化的道路和重要主、次干道等。(三)作业标准1、定额标准:每台每小时机扫单边8公里-10公里。


2、质量标准:清扫作业前应检查车辆性能,加足水,并根据路面状况调整好机扫车侧刷和吸口。不丢段、不漏扫;不乱倒垃圾污水;作业时刷盘调整到位,刷盘丝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换;不扬尘、不抛、洒、漏、滴。


(四)作业流程


1、作业准备车辆驾驶人员每天在清扫作业前检查车况、刷子、油水等,规范穿戴标志服。


2、主要流程


⑴ 人工配合:由人工普扫人行道,将人行道路渣扫至人字沟侧;


⑵ 水车配合:由水车对快车道、慢车道进行冲洒,将路渣冲至花坛(人行道)侧;


⑶ 机扫车清扫:机扫车沿慢车道(非机动车道)平推清扫;


⑷ 机扫车应严格按照放刷、喷水、调整箱体压力和刷盘转速、清扫的顺序进行操作,避免“干扫”,做到喷雾清扫不扬尘、不漏土。禁止侧刷、吸口不落地空跑;


⑸ 机扫车清扫完毕后到指定垃圾场排放污水、路渣,并保证车内垃圾卸清。


⑹清扫时注意观察路面清扫质量和路面障碍情况,对机扫车不能清除的大件垃圾或硬物,应及时下车清除,确保清扫质量和设备不受损坏。


3、清洁保养


⑴ 作业完成后清洗机扫车车身,以及刷子、垃圾箱、吸盘等部位;


⑵ 清洁完毕后检查车辆主、副机油压、水电、空压机运转情况;


⑶ 完成清洗和检查等程序后,将机扫车停放在指定停车场所,做好下一次清扫准备工作。


⑷ 做好车辆保洁和维护,保持车容整洁,性能良好。


4、操作方法


⑴ 机扫车作业原则上沿慢车道(非机动车道)靠花坛(人行道)站石一侧低速匀速行驶,主要清扫道路灰带和交通标识线。


⑵ 机扫车车尾应有反光标志(或加贴反光膜),作业时须亮警示灯。夜间作业时还须开启示宽灯,关闭提示音乐。


⑶ 清扫专有车必须紧靠路边停放,距公交车站50米内禁止停车,不得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


(五)特例处理


1、死角:车辆作业转弯、不规则路面、连通道和大单位进出口等机扫不到的地方,需人工配合清扫;


2、深沟:因路面原因机扫车刷子不能下到位的地方,需人工配合清扫;


3、因道路两侧树枝干过低过近,容易划伤箱体油漆,机扫车不能靠边清扫,需人工配合清扫;


4、垃圾杂物体积过长、过大:容易造成吸盘堵死,机扫驾驶员下车清理至路旁再清扫,应绕过清扫,需人工配合清扫;


5、特殊情况保障:遇有重大保障活动和突发污染事件,机扫车到位迅速,有效配合其他人员和车辆快速处置,确保路面干净整洁。

 

九、桶装垃圾收集操作规范


为切实落实安全责任,防患于未然,结合临街桶装垃圾收集收运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流程:


(一)垃圾收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垃圾收集点地面须硬化,垃圾收集容器间应设给排水和通风设施。


2、生活垃圾应全部实行容器收集,并逐步采取分类收集方式设置,分类垃圾收集容器有明显的垃圾分类标识。


3、垃圾日产日清,居民的生活垃圾应每日清除,无堆积;单位的生活垃圾应按时清除,无积压,不腐烂发臭;收集点无陈旧垃圾和污水外流现象,周边地面整洁,无蝇、无臭,无杂物堆放。


4、餐厨垃圾应单独分类收集。


5、工业垃圾、建筑垃圾、废旧家具、家用电器以及居民住宅装潢垃圾,必须与生活垃圾分开,定点定时收集。

 

6、医疗垃圾、有毒有害特种垃圾收集点,必须用能防止污染扩散的密封容器。


7、果皮箱垃圾清理每日不少于2次,并巡回检查,发现垃圾满溢应及时清理,果壳箱清(擦)洗每日不少于1次。


8、垃圾箱(桶点)垃圾收集春秋冬季每日不少于2次,夏季每日不少于3次。无陈旧垃圾,无污水漫溢,周边地面整洁,无蝇、无臭。垃圾箱(桶点)清洗春冬季每周不少于2次,夏季每日不少于1次。


9、垃圾收集应先清理干净垃圾垃圾箱(桶点)内垃圾,然后清扫垃圾垃圾箱(桶点)周边,保持地面整洁,垃圾房有污迹应及时清(擦)洗干净。


10、收集作业完成后应清理现场,可移动式桶须及时复位。做到车离地净,无遗留垃圾。禁止焚烧垃圾。


11、控制蚊蝇、细菌的孳生,垃圾收集点应喷洒消杀、灭蚊蝇药物每日不少于2次。


(二)日常收集


1、驾驶员负责将车辆安全开到临街分类垃圾箱旁,停车时开启警示灯和双闪车灯,拉手刹停好车;


2、驾驶员、跟车员观察安全后下车开始挂桶工作。


⑴ 跟车员把临街分类垃圾箱内一个垃圾桶拉到挂桶车右侧操作处,将垃圾桶挂好,再启动操作杆挂桶倒垃圾。


⑵ 同时驾驶员协助跟车员把临街分类垃圾箱内另一个垃圾桶拉到挂桶车右侧操作处,将已清倒完的垃圾桶归到临街分类垃圾箱内。


⑶ 跟车员将驾驶员拉来的垃圾桶挂好,再启动操作杆挂桶倒垃圾。


⑷ 跟车员将散落垃圾清理干净并锁好分类垃圾箱门,确保车走场净。


(三)临街突击收集


1、驾驶员负责将车辆安全开到临街突击收集点旁,停车时开启警示灯和双闪车灯,拉手刹停好车;


2、驾驶员、跟车员观察安全后下车开始突击收集工作。


⑴ 跟车员操作操作杆打开车箱后盖。


⑵ 驾驶员、跟车员一起将大件垃圾安全投入到车箱内,装完垃圾清理干净现场。


⑶ 跟车员操作操作杆关闭车箱后盖。同时驾驶员注意车辆负荷情况


(四)临街突击收集大件或其它垃圾统一进中转站拆卸倾倒,不得乱倒。

 

十、公共厕所管理标准

 

(一)环卫局对直管公共厕所统一编号管理。厕所清扫保洁实施专人负责制,对厕所负责全部卫生清扫、保洁和消杀工作。


(二)公厕管理员要统一培训、统一号牌、佩证上岗,须工装整洁、文明作业,礼貌待人。在厕所开放时间内实行定时清扫,循环保洁,不得脱岗、串岗以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三)公厕内须采光、通风良好,严格做到“四净两无两通一明”标准, 即“四净”是地面净、墙壁净、厕位净、周边净,“两无”就是无蚊蝇、无臭味,“两通”就是电通,水通,“一明”就是灯明。


(四)厕内做到蹲位整洁,便池通畅,地面无积水。大便器内无积存物、无污渍,小便器内无水锈、尿垢、污物;公厕内外无蛛网,无乱涂乱画,无破损;厕外周边做到无垃圾、无杂物、无杂草、无土堆。做到整齐有序,环境整洁。


(五)要定时套装和更换厕所专用垃圾袋,施放除臭剂和喷洒灭蚊绳药物,纸篓不满溢。


(六)窗台、照明灯具、标志、洗手器具、面镜、挂衣钩、冲水设备无积灰、无污物。


(七)厕所外墙保持卫生干净,墙面、窗纱、门窗玻璃无破损。


(八)保洁器具在工具间有序摆放,不得将工具在公厕沿街面堆放、挂放。


(九)厕内外各种设备、设施及水、电出现故障时,应及时汇报,迅速解决。


(十)厕所贮粪池盖密闭,无污物满溢,无积水,无杂草,定时喷洒灭蝇药物,做到随有随灭。


(十一)保洁记录、消杀记录、开放时间、责任人、监督电话等设置在公厕墙面醒目位置,便于市民监督。


(十二)公厕即脏即扫;每天保洁不少于4次,消杀不少于2次。


(十三)确保公厕内部男、女、残疾人等各类标识明显,公厕外部导向牌完整醒目,方便群众入厕。


(十四)公厕内设施完好,保证洗手夜、手纸等耗材充足。


(十五)雨雪天气确保公厕进出通道、地面干净防滑。确保无障碍设备设施完好、通道畅通。需要夜间锁门的公厕必须在锁门前查看每一个厕位有无如厕人员,确保无人方可锁门。


(十六)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公厕管理间、工具间,不得在公厕内停放车辆、禁止电瓶车厕内充电,或使用大功率电器。


十一、病媒生物防治作业规范


为加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依据有关规定,结合环卫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在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按照分工负责、属地管理进行。


(二)病媒生物防治药物一律由局供应科统一购买,不得购买无资质厂家和违禁药品;药品实行集中管理,设专库专柜和专人保管,门窗牢固,门柜加锁。药品分期分批发放,领取人需签字登记。禁止与粮食、蔬菜、瓜果、食品、日用品等混存。发现包装破损、药物泄露应及时处理。


(三)消杀人员需严格按照防制要求和药物说明喷洒、投放药物。严格按照消杀流程操作,消杀药物每天最少喷洒一次,其它药物定期或视需要投放,并在下班前进行。


(四)消杀人员作业前需穿戴好工作服、帽、口罩、橡胶手套等防护衣具,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消杀区域,禁止皮肤、眼睛等与药物接触。消杀完毕需清洗消杀器具,然后脱下并清洗衣、帽、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最后,应彻底清洗双手。


(五)监督人员要履行监督职责,确保消杀工作落到实处。严禁将消杀药品赠送、销售他人。


(六)操作与监督人员应做好消毒记录。


(七)监督人员定期巡查,发现防鼠网、毒饵站、门纱窗等防制设备物品损坏,应及时报告修复。


十二、奖惩制度


为了加强环卫职工的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夯实工作责任,完成工作任务,本着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的原则,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奖励


对在岗位上长期认真负责、服从管理、工作考核优秀的人员,报局评选“先进工作者”的荣誉、物质奖励;对在工作岗位上有特别优秀、特别贡献的人员,报上级部门评选市级及以上“先进工作者”的荣誉、物质奖励。


(二)处罚


1、环卫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管理,规范文明用语、文明劝导。对在工作当中发生纠纷的,本着“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原则,对故意殴打、辱骂市民及管理人员的,除道歉、赔偿外,视情节轻重,给予200元的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2、严守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10分钟扣罚10元;超过30分钟至1小时扣罚30元;超过1小时扣罚日工资一天;无故旷工1天的,扣罚两天工资;无故旷工两天的,作解除劳动合同处理,正式职工作停工10天处理,停工期间不发工资。


3、工作时间不得脱岗、串岗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未经批准脱岗15分钟,扣罚10元;脱岗30分钟至1小时扣罚30元;超过1小时扣罚日工资一天;超过两小时的作旷工一天处理;特殊情况(上厕所、因急病等)需离岗时,应与邻近保洁员做好交接,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凡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或捡废品的,一次扣罚20元,对不听从劝阻或累计一个月达到3次的,解除劳动合同。


4、道路清扫保洁人员(含环卫各类作业车辆驾驶员、随车的工人辅助清扫人员、公厕管理员)作业时必须按要求正确穿环卫工作服、反光背心,戴工作帽。未穿戴工作服、帽,穿拖鞋、高跟鞋的,扣罚30元;未正确穿戴工作服、帽(不是整套的)或服装不整洁的,扣罚20元。


5、清扫保洁人员、洒水车、清扫车、人行道冲洗人员,发现有丢街、丢段,或不按要求作业的,视情节轻重扣罚30-100元,并重新作业,直至完成为止。


6、暂时不用的工具,在沿街乱丢乱放,影响市容和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扣罚20元。


7、环卫各种作业车辆,车身必须干净整洁,发现车身有明显污渍、悬挂垃圾,每次扣罚30元。


8、向窨井、花坛内、路边扫倒渣土、树叶、垃圾的,每次扣罚30元;焚烧垃圾、树叶的,扣罚100元。


9、不按时收集分类垃圾箱,导致垃圾外溢每次每扣罚驾驶员20元;车走场不净,每次每扣罚跟车人员30元;不锁分类垃圾箱的每次每扣罚跟车人员10元;不按规定的时间、要求清洗垃圾箱、果皮箱,或清洗不到位的,扣罚20元。


10、随意让家属或雇佣社会人员顶替自己上岗作业的,扣罚50元,造成一切事故后果自负。


11、环卫各种工种作业,应严格按照规范的流程、标准操作,对未按工作流程、标准作业的,视情节轻重,扣罚20-100元;对违规操作造成事故的,后果自负。


12、因工作不力,或因个人原因造成各种平台、媒体投诉的,经调查核实,给予当事人200元的处罚,并通报批评;情节恶劣的,作辞退处理。